关于提请考生及时上传电子照片的通知

2008-8-5 10:04:22

  我关在查询考生报考资料时发现尚有部分考生没有上传电子照片,按照海关规定,考生应当在报名时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,否则将无法办理现场确认手续,上传照片的具体要求请查询海关总署2008年第48号公告和“海关总署考试公告”栏目《关于考生上传电子照片的说明》。     如实在无法成功上传照片,请电话联系0759——3251031.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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