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否有免收滞报金的情况?

2008-6-17 9:44:15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免予征收滞报金:

  (1)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,海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已将货物提取变卖的;

  (2)经海关批准收货人向海关提供担保,先提取货物并在担保期限内补办申报手续的;

  (3)被海关扣留的货物在被扣留期间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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