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过磷酸钙和钾肥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的公告

2008-3-26 14:30:20

关于对过磷酸钙和钾肥征收出口暂定关税

  【法规类型】 海关规范性文件

  【内容类别】 关税征收管理类

  【文  号】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8号

  【发文机关】 海关总署

  【发布日期】 2008-3-26

  【生效日期】 2008-4-1

  【效  力】 [有效]

  经国务院批准,自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,对过磷酸钙(税号:31031010、31031090)和钾肥(税号:28342110、31042090、31043000、31049010、31049090)征收30%的出口暂定关税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二○○八年三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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